墓地20年使用年限引争议

2017-05-05      点击:2061

国家土地被占,当然要限期

 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设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。“墓地虽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积那么多,但总归是占用了一定的国家土地。既然是国家土地,那就是国有性质的,到了时限肯定是要收回的。所以设置使用年限是对的,如果不设置使用年限,可能很多国有土地就会被私人占有,想收都收不回来!”还有一些民众则认为,既然属于国有资产,设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。但是,当使用年限到期之后,国家和殡葬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合适的后续处理方案,制定相关法规对墓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能延续使用、延续使用是否要续费、续费标准是多少等后续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
  一位姓王的男士告诉记者,这个清明刚好有买墓位的打算,这次是来了解情况的。开始并不知道有使用年限,当然希望能永久使用,但土地有限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另一位姓刘的先生则表示,10年前买的墓位,加上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一共花了十几万元。虽然希望能够永久使用,但也没办法,国家这样规定了,那时间到了只好再想别的办法了。

  其中,还有一部分市民属于中间派,认为墓地虽然属于国有性质,但是当20年使用权限到期之后,墓地购买者的使用权限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续。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《物权法》的精神来丈量墓地使用权限的问题。就他的理解,墓地使用年限应该参照《物权法》关于商品房产权所有年限的规定,20年一个周期后自动延续,逝者的亲人只需交纳每年的管理费即可。